清华大学名称遭教育机构侵权使用 入禀索偿300万

撰文: 江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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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因擅自在其教育机构名称中使用“清华”字样,被北京清华大学控告侵权。
该公司声称是以清华大学的办学思想与精神为引领,创立学校的办学思想与理念。

北京海淀法院已受理清华提出的侵权案。(网上图片)

北京清华大学指,江苏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网站和教育机构名称中使用“清华”字样,清华大学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诉至北京海淀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人民币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59,290元,而法院已受理此案。

江苏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声称是以清华大学的办学思想与精神为创立学校的办学思想与理念。(网上图片)

根据江苏教育集团(香港)有限公司的网站显示,该公于江苏、山东、河南、河北与安徽五省,共有学校120多间,在学生人数有20万人以上。而部份学校以“清华园学校”命名,更声称是以清华大学的办学思想与精神为引领,创立学校的办学思想与理念。

另外该公司名称有“香港”二字,但似乎公司的历史与业务性质与香港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