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人民日报评修宪获通过:时代大势所趋 党心民心所向
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应到代表2980人,出席人数2964人, 缺席人数16人。会上投票通过宪法修正案草案,赞成2958票,反对2票,弃权3票,1票无效。赞成率超过99.7%。
对于修宪获得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官媒《人民日报》发表社评,称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又指修宪“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文章题为〈为民族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开首即表示,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草案,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更好发挥宪法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大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文章续指,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修宪工作开始,到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整个过程始终贯穿“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精神和原则,是中共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的生动实践,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
“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
文章介绍,1982年宪法公布施行后,分别进行过5次修改。“通过修改,我国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紧跟时代步伐,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根本法治保障。实践证明,及时把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上升为国家宪法规定,实现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有机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条成功经验。”
文章强调,是次修宪“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更好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又称修改宪法是为了更好实施宪法,更好发挥宪法的国家根本法作用,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