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孙政才案之严重为1949年以来少有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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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吉林日报》2月14日报道,吉林省委13日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共中央办公厅通报,内容关于重庆前市委书记孙政才涉嫌犯罪被起诉。该会议又称:“孙政才案涉及金额之大、犯罪性质之严重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少有的。”孙政才曾于2009年11月至2012年期间出任吉林省委书记。
该会议公布,指孙政违反“十个必须”,以及触犯“七个有之”。所谓“十个必须”为中共官方于2015年所颁布“马克思主义世界观”,部份内容如下:
必须正确认识物质与精神、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敢于面对矛盾,及时化解矛盾。
必须坚持全域观,同时把握重点,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至于“七个有之”则由中共总书记习近平亲自提出,内容主要关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部份条文有“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以及“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
重庆市委:政治野心和个人私欲极度膨胀
2月1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指,重庆市委原书记孙政才涉嫌受贿案侦查终结,检方向天津法院提出公诉。重庆市委常委会则于12日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孙政才被起诉的通报精神。会议指出,孙政才政治野心和个人私欲极度膨胀,必须依法予以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