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旅行法》获美国参院外委会通过 将交予参议院全院表决
撰文: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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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联邦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昨日(7日)无异议通过“台湾旅行法”,鼓励美台所有层级官员互访,下一步将提交到参议院全院进行表决。若参议院通过该法,美台理论上可实现高层互访,而关键则在于美台的行政单位如何执行。
众议院于上月9日无异议听过“台湾旅行法”,参议院外委会亦于昨日通过众院版本的台湾旅行法。据悉,法案未来送至参院全院表决后,不需协调两院版本,可直接交予总统川普签署立法。
美国与中华民国终止外交关系后,台湾的总统、副总统、行政院长、外交部长与国防部长至今无法访问华府;美国过去虽曾派阁员访台,但通常避开敏感的国防、外交官员,多以商务、教育等方面交流为主。
若“台湾旅行法”顺利通过并签署成法,美台间高层级官员互访解禁,但关键仍在于行政单位如何执行。参院外委会主席Bob Corker于表决前表示,台湾是美国的友人与伙伴,在许多方面协助美国;参议员Bob Menendez则说,台湾对美国的安全利益而言重要,台美关系基于民主、人权等共享价值。
“台湾旅行法”指出,美国国会认为,自制定台湾关系法后,由于美国对于台湾高层访美的自我设限,美台缺乏有效的沟通;国会的意见是,美国政府应鼓励美台之间各层级官员互访。
法案提及,美国政策应该允许国安、行政等任何层级官员赴台湾会晤台湾官员,并允许台湾高层官员进入美国,与美国国务院、国防部及其他政府部门官员会面。
在美台湾人游说团体“台湾人公共事务会”会长陈正义昨日透过新闻稿表示,美国对于和台湾高层互访的自我设限需要被拔除;毕竟那里是美国领土,只有美国有权力来决定谁可以访问华府。
陈正义并说,美国与台湾是享有共同价值的盟友,去除高层互访的限制可以促进两个国家在经济、政治、区域安全等层面进一步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