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纵火案】被告辩称无杀人意图 控方要求判处死刑

撰文: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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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保姆纵火案”今日(1日)的庭审一直持续到晚间。控辩双方今日就火灾发生过程等事实产生分歧,法庭曾通知参与现场勘验的民警等人出庭作证。控方请求法院判处莫焕晶死刑,且立即执行。按目前的法庭辩论情况,今晚难有结果。

控辩双方今日就火灾发生过程等事实产生分歧,按目前的法庭辩论情况,今晚难有结果。(视觉中国)

保姆莫焕晶今日在庭上承认放火和盗窃事实,同时辩称放火目的是想通过先放火、再灭火的方式,取得被害人死者朱小贞(住宅女主人)感激,以便再次向朱借款。她表示,放火后未逃离现场,且有报警等配合救援行为。

辩方指出,消防救人指令不及时、搜寻路线不当,物业的消防设施及管理、救援处置存在问题,莫焕晶有配合救援行为。

死者家属林生斌(左)。(视觉中国)

控方提出,莫焕晶间接故意杀人,预谋放火,作案时思维清晰、精神正常。控方又指,莫焕晶偷盗、撒谎成性,人品低劣,归案后的供述避重就轻,所提放火动机等辩解不足采信,庭审中无悔罪表现。

控方认为,本案不存在“多因一果”的问题,物业、消防的问题不能减轻莫焕晶的罪责,故请求法院对莫焕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查明火灾的完整过程。

在举证、质证过程,死者家属林生斌突然咆哮,并将控方的保温杯掷向莫焕晶,结果砸中一名法警的面部,且不听制止。林生斌因违反法庭纪律,被庭警带出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