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处分52.7万人 58人属省部级以上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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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纪委近日通报了去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的情况,总共约52.7万名干部被处分,职级从省部级以上至一般干部及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不等。

文章指出,纪委监委监督范围扩大、权限增加,社会关注度更高,被“围猎”的风险不可小觑。(资料图片)

据中纪委通报,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去年共接受信访举报约273.3万件次,处置问题线索约125.1万件,谈话函询约28.4万件次,立案约52.7万件,处分约52.7万名干部,其中党纪处分44.3万人。而在处分人员的职级分布上,处分省部级及以上干部有58人,厅局级干部逾3300人,县处级干部约2.1万人,乡科级干部约7.8万人,一般干部约9.7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约32.7万人。

此外,通报又披露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去年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了约131.6万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约为78.6万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59.7%;第二种形态约为41.2万人次,占31.3%;第三种形态约为7万人次,占5.3%;第四种形态约为4.8万人次,占3.7%。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说法首先由前中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资料图片)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小资料:

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2015年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曾在座谈会上强调要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官方首次提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说法。

其后于2016年10月27日第十八届六中全会所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亦被列入其中。“四种形态”具体如下:

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
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
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