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严惩民众“翻墙” 广西男网售VPN遭判囚5年半

撰文: 刘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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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严惩民众私自突破“网络防火墙”行为。近日,广西一名男子因私自搭建并售卖VPN服务,被当地法院因非法经营罪判囚5年6个月,并罚款50万(人民币,下同)。
据知,这是内地自今年年初,明确规定限制 VPN 服务以来,已知刑期最长、罚金最高的案例。

中国VPN大限已到,国内民众“翻墙”将更困难。(资料图片)

据中国正义网20日报道,从2013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吴向洋在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网络销售VPN代理服务。吴男在网上自己搭建VPN服务器并提供会员账号和登录软件,该软件登录后可以浏览境外网站;另外,吴男还将一些VPN会员账号密码写到硬件路由器上,使得修改过的路由器能够直接登录VPN,以收听境外网站音视频节目。

检方称,吴向洋还利用“淘宝网”开设网店以及在互联网开设“凡狗VPN”网站等方式,向一般用户出租或销售VPN软件、VPN路由器硬件,交易数千次,“非法经营”额达79万元,“非法获利”约50余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吴向洋涉非法经营罪,近日遭广西平南县判决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