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从严处置性侵儿童案件 从快批准逮捕起诉
近日北京红黄蓝幼稚园爆出怀疑虐儿丑闻,引起内地舆论哄动,关注多地发生儿童在幼稚园遭受侵害案件。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今日(12月1日)就此发出通知:“对于侵害幼稚园儿童,涉嫌强奸,猥亵儿童,虐待被监护、看护人,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犯罪的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形成司法震慑。”
最高检亦提议,相关案件要从严量刑,若果罪犯职业为老师之类,尤其易与未成年人接触,法院需考虑禁止其从事此等职业。假如案件不达逮捕或起诉门槛,当局需向涉案儿童的监护人解释,必要时要向社会公开说明。
最高检通知亦涵盖查案手法,要求查案人员保护受害者及其监护人之名誉权、隐私权、知情权等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个人资讯,不得开警车、著制服到被害儿童家中调查取证。至于侦查工作,录取口供时应取址于专门办案区,以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的方式进行,同步录音录影,避免因反复询问或者不当询问,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另外又应引入专业人士如社工和心理咨询师予以协助。
对于幼稚园管理问题,例如涉及幼稚园食品安全及教育设施品质,当局可为“维护儿童群体利益”,“依照法律提起公益诉讼”;假如幼稚园人员侵害儿童权利,相关部门“可以依法支持受害儿童及其监护人提起诉讼”;对于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不履行职责,又或不当履行职责,其中若可能侵害幼稚园儿童利益,当局要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监督纠正,将违法线索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推动建立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资讯库
最高检通知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需防患于未然,从各方面入手以维护幼童在校权益和安全:
堵塞幼稚园管理漏洞,加强源头治理。
加强“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提高幼稚园人员、家长及儿童的法治意识,引导各单位认识如何保障儿童权益。
积极参与党政机关就幼稚园安全及管理秩序所作整治工作。
推动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资讯平台、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资讯库和相关行业入职强制查询制度等防范机制。
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充份利用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微信平台,宣传相关资讯以收预防之效,定期公布此类案件办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