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判囚5年 国台办:是否危害大陆安全应由大陆法律判定
昨天(11月28日),台湾民进党前党工、NGO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国大陆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定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明哲当庭表示不上诉。
11月29日,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就此回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这里我要再次强调,大陆是法治社会,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大陆都要尊重和遵守大陆的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秩序,触犯法律都要受到法律的追究。任何企图利用此案进行政治炒作、挑拨两岸同胞感情对立的做法都是徒劳的。”
针对判决结果出炉之后,台湾政府表示 “完全背离民主及人权等普世价值,完全无法接受”,以及“判决结果严重伤害了两岸关系”,马晓光就李明哲案强调陆方三点看法:
李明哲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份,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而台湾有些人无视事实,一味攻击大陆,这才是对两岸关系的严重伤害。李明哲所作所为是否危害大陆的安全与稳定,应该由大陆法律判定,而不是由台湾当局和一些政治组织的主观偏见判定。
尊重彼此对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的选择,这是两岸之间发展关系的起码底线。
由于历史的原因,两岸选择了不同的发展道路。台湾社会在民进党当局执政下情况如何,相信台湾民众自有切身的感受和判断。
《环球时报》发表社评表示,李明哲案显示,不会因为是台湾人而有轻判,反而是“大陆法律说了算”。文中提到,“大陆法院就是在依法审理一起颠覆国家政权的案件,其中一名涉案人是台湾人,不会改变案件审理和宣判的法律依据,台湾籍的身份既非李明哲的‘豁免牌’,也不会让他‘罪加一等’。”
社评指出,“李明哲被判5年徒刑,相信将对台湾社会产生触动。一些热衷于到大陆搞事,把台湾政治上的那一套往大陆使的人,不认为他犯罪了,现在应当看清那样做的刑事风险了。”
美国吁大陆释放李明哲
对于李明哲遭定罪判刑,美国国务院东亚局发言人Grace Choi于28日透过电子邮件回复台湾《联合报》,指美方“感到失望”,并敦促大陆当局释放李明哲,让他与家人团聚。
美国NGO“自由之家”(Freedom House)也发出声明,认为李明哲因在社交媒体讨论民主而遭大陆以言入罪,并引述该组织主席Michael Abramowitz所言:
法院因李明哲的社交媒体帖子而将其定罪和判监,反映中国试图在区内令民主提倡者闭嘴,甚至波及社运人士与友人私下通讯。他(李明哲)被判处“颠覆国家”罪成,实为否定最为根本的民主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