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军改革重塑文职人员体系 军报:有利提升战斗力

撰文: 李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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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下称《条例》)昨日公布,重新界定文职人员制度,包括文职人员职能定位、身份属性、岗位设置等。
在原例之中,文职人员身份模糊,新例则明确指出,“文职人员是军队人员组成部分,是不直接参与作战,不承担军队编制岗位的非现役人员”。
解放军报今天刊登文章,表示新修例遵循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规律和人才市场规律,重塑文职人员体系,以提高军事人力资源对战斗力的贡献率。是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

军改是习近平上任后的重要任务之一。(新华社)
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是指被任命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办事员级以上职务,不授予军阶的现役军人,分为专业技术文职干部和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两类。

从国际上看,大量使用文职人员是现代军队的通行做法,发达国家军队文职人员数量规模,一般达到现役员额的一半以上。中国早在上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就曾拍板,把部分行政、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岗位的6.2万名现役干部改为工薪制职员,这是解放军首次使用非现役人员。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兵员和文职人员局的负责人昨日在记者会开宗明义指出,现代军事人才已不限于现役军人,强国军队都注重拓宽视野、完善制度,吸引知识精英、技术精英和管理精英为军队建设服务,而这正是修例的一大目的。

从军方的表态来看,这次改革,调整军队人员分类,将文职人员与军官、士官、义务兵共同作为军队人员构成的基本类别,在军事人才培养、技术创新、资源管理和勤务保障等领域,广泛编配文职人员。

原例写道文职人员履行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同类岗位相应职责,没有划清非现役的文职人员与现役的军官(文职干部)的职责界限,“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社会地位、待遇保障和使用管理”。

。(中国军网)

 

新例则从两个方面厘定文职人员的身份。国家层面,文职人员享有国家工作人员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军队层面,文职人员在军队编制岗位从事管理工作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非现役人员,是军队人员的组成部分,“根据需要参加军事训练和非战争军事行动,承担相应的作战支援保障任务,依法服现役”。身份获确定后,当局可以为合理确定权利义务、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提供依据。

文职人员队伍本身的分类也发生很大变化,以前的分类为“专业技术岗位”和“非专业技术岗”。新例则指明,文职人员岗位分为管理和专业技术两类。管理岗位的级别分为部级(副职)、局级(正副职)、处级(正副职)、科级(正副)、科员及办事员。专业技术岗位则保持不变,分为高中初三个岗位,由高至初设置一级至十三级。非专业技术岗悄然不见。

军改重点之一就是砍掉过剩的文职人员,包括文职军官。(资料图片)

新例指出,管理岗位级别最高可到副部级,副部级职位任免,是要中央军委审批的;正处到正局级,需要战区级单位审批;正科到副处,要军级单位审批;副科以下岗位,只需师旅一级审批,这是旧例中没有明定的。

此外,新例在招人渠道上除了包括原有的“招考”,另新增了“直接引进”、“现役军人转改”两种招人渠道,同时列明退休、辞职、辞退、解聘等退出方式。局方负责人表示,《条例》修订坚持以军事需求为主导,遵循现代人力资源开发管理 规律和人才市场规律。

据《多维新闻》报道,军改目的之一就是要瘦身军队,砍掉过剩的文职人员,包括文职军官。2015年9月3日,习近平在北京宣布裁军30万,这被中国军方称为“精简机关和非战斗机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