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人表情包席卷内地网络 未经许可制作及使用或致侵权惹官非

撰文: 吴梓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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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内地网络流行使用及制作真人表情包,不少明星和普通人所作有趣表情及姿势因此成为表情包素材,在网上大行其道,甚至有人借此获利。然而,有内地专家指出制作或使用真人表情包,或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触犯国内法律。

葛优早年一张姿势颓废的剧照,近年屡被内地网民改图制成表情包。(网上图片)

内地演员葛优数张早年的剧照,因姿势颓废而有“葛优躺”的称号,其后更被制作成表情包在网上大行其道。当中,一家内地旅行网站“艺龙旅行网”早前亦透过在微博中发布18张包括“葛优躺”在内的葛优肖像图片,并在每张图片中添加台词字幕,通过“葛优躺”而介绍相关酒店预订获利。网站其后被葛优提告,要求法院判令“艺龙旅行网”立即停止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并索赔40余万元人民币。

除了有明星因表情包或图片被用于商业用途而引发的纠纷外,亦有普通人因自己的肖像被朋友制成表情包而饱受困扰,最终要委托律师诉讼。据检察日报早前的报道,张某在一次的同学聚会上被李某拍了不少照片,而李某在未经他的同意下就把照片制成微信表情包,并配上低级趣味的文字,在同学群组内转发。照片其后更流出坊间,严重影响张某的正常生活,他甚至一度因不堪压力而前往就医。惟李某却认为这只是博大家一笑,并无任何经济利益,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授陈堂发对此表示,如果截取表情包图像作商业用途,未经肖像权人或其3代以内近亲属同意,就会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此外,如果表情图像显示出曾对权利人作出不适当的“艺术”处理,并体现一种“丑化、歪曲”的效果,亦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另有内地律师补充指,如果没有取得许可就使用了特定的名人肖像、影视剧片段,还可能侵犯影视剧的著作权。

对于如何安全制作、使用表情包,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徐新明表示:“先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考虑,如果实在是有好的创意,可以做出来,但是要进行善意的使用。如果用于商业用途,必须取得许可;如果是在自娱自乐的同时向网上、社会上传播,那就要多考虑一下制作的表情包会不会给原来的权利人带来某种伤害、会不会冲击社会公认的道德和秩序”。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