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当庭认颠覆罪 镜头前承认曾“不觉得要排除暴力革命”
撰文: 郑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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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大陆当局拘捕及检控台湾民进党前党工、NGO工作人员李明哲,罪名为颠覆国家政权,指其与大陆有关人员勾结,制定行动纲领,建立非法组织,策划、实施颠覆中国政权。李明哲在押近半年后,案件今天(9月11日)在湖南岳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官方通过微博即时发布审判过程片段。
李明哲及另一被告彭宇华当庭认罪。
李明哲案今天上午9点30分开庭审理,庭讯在下午1点40分结束,法官当庭宣布择期宣判。
李明哲在镜头前表示“对自己行为深表忏悔”,“感谢(大陆)司法单位文明办案”,又指大陆新闻“完整真实介绍”中国现况,助其重新认识大陆发展、制度和法治,明白到一些台湾媒体报导对大陆有偏见。按片段所见,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及母亲郭秀秦在现场听审。
检方案情指成立颠覆组织
据岳阳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所发布影片及文件,大陆当局指控彭宇华在2012年5月成立QQ群,宣扬台湾和西方政治体制,李明哲在同年9月加入。彭宇华其后在群内发放资料,内容为批评大陆政治制度,以及提倡西方政治体制;核心组员则据此学习及交流心得,期间李明哲抨击大陆现况,提出应改行多党轮流执政。
检方又称,李彭二人联同数十名境内外人士,对中国政府及社会主义制度不满,为此成立组织,称为“梅花公司”,旨在颠覆大陆政权,推翻国大陆政治制度;组织成员则利用网络平台,发动舆论攻势,攻击现行政治制度,其中李明哲更表示:“从来不觉得要排除暴力革命,暴动是迟早的事。”李明哲本人对此在庭上直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