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校园港独风波:港独违反基本法,没有法治谈何自由?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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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各大院校校园多处早前出现不少港独标语和横额。9月5日,一名内地女学生在中大民主墙撕下“拒绝沉沦,惟有独立”海报,在多方回响下使这场港独风波愈演愈烈。
就这场风波,官媒《人民日报》昨(8)日在其微信公众号再度刊登评论文章,称“港独组织”以“言论自由”标榜,但宣扬港独却触犯香港的有关法律,违法行为并非受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
文章题为《校园“港独”,没有法治谈何自由? 》,一开始先引用撕海报内地生的说话“你们不能代表我”,再提及特首林郑月娥指出“言论自由并非完全没有限制,而学术自由和院校自主也非鼓吹歪论的借口”。
文章续指,“港独”入侵校园并非偶然,因近年民意已厌倦“港独”,其生存空间不断缩小。“港独组织以‘言论自由’标榜,利用校园管理宽松的特点,在学校的宣传栏上大做文章,不时挂出港独横幅刷存在感。”
“香港不能陷入泛政治化漩涡”
文章称,一些人打著言论自由的幌子在校园“播独”,但任何自由都有底线,言论自由亦有法律作为边界。文章批评,“港独”违反宪法和香港基本法,宣扬“港独”也触犯香港的有关法律,这些均属违法行为,并非受法律保护的言论自由,这种行为并不因为发生在校园就有了“挡箭牌”。
文章再引述林郑月娥所言,“社会各界人士应合力纠正这种滥用言论自由的行为”;又指中大校长沈祖尧在公开信中强调,港独违反基本法,“香港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是不争事实。
文章结尾指,香港不能陷入“泛政治化”漩涡,香港经不起折腾和内耗,并回顾国家主席习近平所言:“遏制港独,关乎一国两制,关乎法治根基,关乎香港的繁荣稳定,每一个珍爱香港的市民,都有责任和义务制止港独行为”。又称校园是学习的地方,每一所大学的管理者,都有责任和义务制止违法行为,让学生有安静的学习环境,让香港有健康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