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成敛财工具 民政部澄清未批组织冠“一带一路”字样

撰文: 陈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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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政部今日(4日)在网站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未批准任何带有“一带一路”字样社会组织,提醒社会各界谨防虚假宣传。

民政部4日发布公告称,目前未批准任何带有“一带一路”字样的社会组织,提醒各界谨防虚假宣传。 (视觉中国)

自从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后,许多组织、团体等以“一带一路”作招徕,在各地举行论坛、研讨会、展会等活动。不过中国民政部今日(4日)在网站发布公告称,截至目前,民政部没有批准任何带有“一带一路”字样的社会组织,凡是冠有“一带一路”字样,并且自称在民政部登记的组织,均属于虚假宣传,提醒社会各界保持警惕,小心以“一带一路”为幌子的敛财聚财行为。

公告指出,一些未经登记的“一带一路”联盟、研究会等组织,在社会上巧立名目开展活动,借机收取高额费用。这种行为不但损害了“一带一路”概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令其他人蒙受经济损失。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提醒社会各界人士,在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者,或与组织合作时,应先查验该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以免上当受骗。而相关机构和人员在成立社会组织时,必须按照相关条例和规定依法登记。未经登记并擅进行活动的组织,将被依法取缔;如涉及犯罪行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