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2050年全民共富 中国已具备“分蛋糕”的财富基础?

撰文: 江流
出版:更新:

中共理论刊物《求是》日前刊发习近平在两个月前一次会议上的讲话,信息量丰富。可以说,近期中国政经动向几乎都在围绕这个讲话的主题运转——共同富裕。
共富论是中共指导思想教纲的核心内容,从毛时期的“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到邓以“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再到习时代,称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追求共富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不同的实践形式,但其作为中共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追求目标从来没有从官方主流话语中消失。

在毛泽东时期,中国曾出现过“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口号,其终究成为了一种教训。(Getty )

在习近平的论述中,他认为当下“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因为中国刚刚宣布完成了第一个百年目标,正在向第二个百年目标迈进,而第二个百年目标社会主义现代化,其特征本就应该是实现更大程度的社会公平,而不是继续扩大阶层分化的鸿沟。

当然,从准备条件看,尤其是物质财富准备看,经过了建国前30年的历史经验与后40年的社会财富积累,分配有了丰厚的财富基础,“分蛋糕”被认为有“蛋糕”可分,而不再像中共建政之初在“一穷二白”的水平上搞无意义的“平均主义”。同时,少数先富阶层与多数“后富”阶层的矛盾冲突,越发明显,社会呼吁公平正义,改善财富分配的呼声愈发高涨。

因此,从一年前的五中全会上将“共富”作为一个明确目标纳入2035年的远景规划,到2个月前在中共中央财经委第十次会议进行内部的系统性讨论,继而通过《求是》做政策宣示。共富正式作为中共下一个执政目标。

那么,这种宣示意味着什么呢?毫无疑问,它必然是对国家政权通过各种刚性的、柔性的手段对社会财富(可能更多体现在增量上)进行重新分配,从规则的制定,到结果的兑现,每个人的钱包都因此而发生变化。

这种“激进”的尝试历史上并不是没有出现过,但在阶级社会通常以统治阶级从被统治阶级“口袋”里攫取更多财富为目标,而不是为了实现什么社会公平,比如通过刚性的税收政策、国家专卖政策等等。

在《求是》的专篇论述中,非常清楚地讲明,所谓共富是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并给出了清晰的路线图:2025年,也就是“十四五”规划完成的时候,使“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逐步缩小”。再过十年,也就是到2035年,“共同富裕”将在全国范围“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到2050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居民收入和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缩小到合理区间”。

同时,中共对共富已经规划了一个相对务实,可量化的政策目标。具体实践上,从地理上实行试点制度。

浙江是习近平曾主政过的省份,这里民营经济活跃,各项条件完备,被设为共同富裕示范区。( 新华社)

在条件相对完备的浙江设立了共同富裕示范区。在今年9月3日,浙江党政“一把手”带头进行了个人自愿捐出一天收入的“慈善一日捐”活动,该活动的主题就是“汇聚慈善力量,助力共同富裕”。在社会财富分配不平衡的今天,发展平衡不是要鼓动所有人“杀富济贫”“损有余而补不足”,而是在必要条件下修改游戏的规则。

在财富分配格局上,调整经济结构和财富分配规则。在经济结构上,防止资本无序化扩张,重点遏制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行业发展,恢复其公共属性,比如校外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服务、房地产等,敦促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转型,参与“共富”计划。

在财富分配上,总的来说,就是取缔非法收入,调整高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提高低收入。例如,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财务造假、偷税漏税等获取非法收入行为。这也是此前清查娱乐圈偷漏税,且重罚个别明星的背景。此外,在调整高收入方面,则是对个人所得税的调整,已经在部分地区试行的房产税将正式落地,以及鼓励高收入群体更多地参与慈善与共富的项目当中。而对于收入较低的公职人员等,则明确表明提高待遇。

在规则的调整中,利益受影响较大的高收入群体的反应无疑值得注意,BBC曾引述中国企业的话称,中国公司热衷于表明他们正按照中共的呼吁投入到共同富裕的工作中,当推动更多企业公开支持这一新愿景时,它确实“有点令人震惊”,“但后来我们渐渐习惯了这个想法。这不是抢劫富人。它是关于重建社会,创建中产阶级。说到底,我们是一家消费企业,所以这对我们有好处。”

总之,未来中国社会的分层预料将在国家高强度介入财富分配的形势下发生剧烈的变化,阶层分化扩大的形势有望在短期内遏制,社会矛盾冲突的强度也有可能就此不再那么尖锐。当然,这只是一种思路,形势发展还要看共富路线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