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等洋人二等官”积习未改? 宁波美籍外教奸杀案触发群情汹涌

撰文: 孙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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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工程学院一名非裔美国人外教,因为涉嫌奸杀一名23岁中国女学生而引起公愤,虽然当地警方已有明确表态:“将严格规范执法,确保办成铁案”,但还是难抑中国网络上民怨沸腾,而这背后反映的是在华外籍人员拥有“超国民待遇”的普遍性不满。

某种意义上讲,网民反感和愤怒的不仅仅是因为涉嫌奸杀女学生“外国人”,更是对外国人在中国拥有的“特权”和“超国民待遇”不满,他们更担忧残忍奸杀中国女学生的施害外教,得不到应有的惩处,比如会不会根据中国法律被判处死刑。这种担忧,在外籍人士获得警方优待的新闻屡见不鲜之后,已十分具有普遍性。

中国网络上,有这样一句俚语:“一等洋人二等官,三等少民四等汉”。从历史来说,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国政府为吸引外资来华投资,对外商投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外籍人士,在税收、土地使用、行政审批等各方面,提供便利和优惠。这种让利行为在上世纪90年代达到高峰。虽然自1994年起,中政府逐步在税收领域统一外资、内资待遇。但部分人仍然认为中国政府在司法、政治、经济等方面对外籍人员的让利、照顾并未停止。

宁波工程学院黑人外教杀人事件,遇害学生家长维权。(微博@鲁国平先生)

2020年2月27日,中国司法部就《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在中国网络引发讨论和争议,就因为条款可能会存在一些操作空间——即便已经比美国、日本、欧盟或是世界上许多大国严格太多,但还是引发中国民众的群起讨伐声浪,司法部官方微博甚至不得不关闭了评论。

特别是在微博上,针对该新闻的热搜下面几乎都是反对声音。中国民众之所以反对,很大程度上是反对外国人来中国拥有的一些特权,即外国人可能所获得的超国民待遇,害怕《条例》又一次为外国人士大开“特权”之门。

2020年4月1日,广州一家医院内的一名确诊尼日利亚籍男子,不配合治疗并将护士咬伤事件引发舆论发酵,对外籍人员的管控成为外界关注的焦点。在中国社交媒体上掀起民粹情绪,其中不乏种族歧视和排斥的声音。许多网络留言跟进斥责非洲黑人素行不良,“不是吸毒就是犯罪小偷”、“如果广州疫情因此爆发,完全不感到意外”。

具体到司法层面,中国司法体制在处理涉外案件,依据中国外交原则——“外事无小事”,涉外案件无小案。因此日常生活中,司法机关对涉外案件包括外籍人士犯罪案件时,亦有“不会管、不想管、不敢管”——“三不管”的处理状态。“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在此被错误地使用。具体案件中,不乏从轻处理外籍人士,直接损害本国公民的合法权益案例发生。

宁波工程学院外教残杀女学生手段残忍,案情细节曝光(点击浏览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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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近年来中国频繁出现类似福州市的非洲留学生骑电动车载客被交警拦下,在推搡交警之后被福州交警从轻处分;南京地铁执法人员“选择性执法”,只罚中国人不罚外国人;还有,此前有很多外国人在中国丢失自行车,丢失钱包被迅速找到和追回的案例,而中国人则很难获得这样待遇。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一名外国人通过支付平台误转账给他人,通过警方介入,很短时间内追回的钱款,而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中国人身上则是另一番景象——一中国公民通过支付平台误转账给陌生人9万元,公安机关、法院不予立案,平台方面则强调协商联系退回,遭各方推诿之下,损失钱款无法追讨。同样的遭遇,不同的待遇,不同的结果。

这让很多中国人开始诟病,已经进入新时代中国,给予“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何时休?超国民待遇,指一国政府给予外籍人士或特定人士、以及外资机构超过国民待遇的特权,常被认为是对本国公民的一种逆向歧视。有分析指出,一个国家的崛起和现代化,任何超国民待遇现象的存在,都将与之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