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特拉华州率先立法禁止童婚 惟尚有49个州份 容许强奸犯娶女童
上世纪80年代,11岁女童泰里(Dawn Tyree)被强奸导致怀孕,但父母不是报警将强奸犯送监,而是碍于名声考虑将女儿嫁给他。这宗骇人听闻的真人真事,不是发生在落后的中东、非洲或南亚国家,而是一直被认为先进的美国。童婚问题并不是落后国家的独有现象。《纽约时报》专栏作家纪思道(Nicholas Kristof)日前发表评论文章,探讨美国鲜有人提及的童婚问题。
美国特拉华州(Delaware)是美国50个州内首个采取实际行动打击童婚的州份。该州上月通过立法,禁止任何情况18岁以下未成年人士结婚。惟在其他州分,只要父母同意或女方怀孕等条件下,未成年婚姻则获容许,变相成为强奸儿童罪犯逃避法律制裁的漏洞。
纪思道的评论以美国一宗发生多年的童婚作为例子, 受害人泰里在11岁时受到家人朋友性侵犯。当时泰里的父母先搬到得州,并泰里留在加州让一名男友人照顾,俨如送羊入虎口。泰里忆述:“我的侵犯者每天都说服我,称我已经够年龄了,可以发生性关系,其他大人是不会理解的。”
侵犯持续一年多,泰里怀孕后始敢向父母启齿。她父母当时感到难过之余,但同时担心“家丑”外传。“我的父亲相当保守,所以堕胎不是选择之一。”泰里表示,当时身边所有人都对她宣称,结婚是唯一的解脱。家人不断说服她,要她向法官表示自己心甘情愿结婚。她如家人所愿办到了。父母在1985年安排13岁的泰里嫁给这名32岁的性罪犯。接下来她中断学业,生了两胎。但后来她担心丈夫有恋童僻,会伤害自己子女,于是在16岁那一年,她离开了丈夫,成为单亲妈妈。
30多年过后,泰里坦然这段仅仅维持3年的异常婚姻,是为了掩盖社会各种的缺失:“婚姻是为了掩盖强奸;婚姻是为了阻止我成为未婚少女母亲;婚姻是为了避免任何儿童福利机构展开调查;婚姻是为了逃避追究我父母疏忽照顾儿童的责任;婚姻是为了让我丈夫不用坐牢。”
根据当地关注童婚问题组织Unchained at Last的研究,在2000至2010年的10年间,美国有接近25万童婚个案。不少美国人难以理解自己国家都会出现这种一般常见于落后国家的弊病,并指出自己的州明明都有法例规定,法定结婚年龄为18岁或以上。惟他们没有察觉当中一大漏洞,是法例容许有“例外”的情况,包括女童怀孕、父母或法庭允许。报道指其中20个州更加没有设定法定结婚年龄,有部分州分,年纪最轻的新娘只有12岁。
救助儿童会(Save the Children)指出,全球每11秒就有一名14岁或以下女童被嫁出。美国国务院亦刊登报告,谴责在亚州及非洲问题猖獗,惟忽略国内的法律不善亦助长同类问题。特拉华州上月终于在共和、民主两党取得共识下,成为全国50个州首个州分通过新法,禁止任何18岁以下的婚姻,并且绝不容许任何例外。该州的共和党参议员德尔科洛(Anthony Delcollo)表明,新法案是终止了他形容为落后、不能接受的“例外”情况。
(纽约时报/美国有线电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