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工经济.上】Uber司机的难题:劳福与自由只能二择其一?

撰文: 伍振中
出版:更新:

新冠肺炎疫情打击全球经济,很多人“无工开”而被迫转行“揸Uber”或“送外卖”,令这些建基于科技配对平台的零工经济(gig economy)模式出现爆炸性增长。
因此,相关的劳权保障讨论亦变得热烈起来。英国最高法院今年2月裁定,共乘车司机享有“工作者”(worker)的劳工保障。裁决促使Uber决意为当地司机提供最低工资、法定假期及退休供款等保障,成为其全球业务中的首例。
去年,香港也出现外卖平台速递员集体罢工行动,冀向平台方争取更大的劳工权益。究竟如何在保持零工工作的自由和弹性之余,又能保障基本劳工权益?英国的立法先例又能提供参考吗?

“现在(当Uber司机)都是‘餐揾餐食’,一来我不会长做,既辛苦,计完油钱又不是赚很多;二来疫情纾缓后,学生数目逐渐回复正常,那就不会每天揸Uber了。”

阿权(化名)原本是运动教练,过去大半年,香港多波疫情令政府辖下体育场馆断断续续关闭,他没法以教班来维持稳定收入。以往阿权教班时都习惯驾车往来各个授课场地,场所关闭期间便开始兼职做Uber司机。高峰期间,阿权几乎全职“接客”,当司机一度成为其唯一收入来源。

“你问我做Uber司机的劳工保障,我相信没有太多司机,尤其是新入行的,有什么概念。因为大家都觉得‘做住先’……如果你(平台方)提供基本保险就可以了。万一接客时出事(发生交通意外),作为司机多少会担心保险赔偿,毕竟(当Uber司机)现在仍是走在灰色地带。”

Uber进入香港市场,被指对的士业界带来冲击。(李泽彤摄)

根据Uber官方网站资料显示,除了香港法例规定所有司机都需为自己名下车辆购买汽车保险(即俗称的全保/三保)外,Uber公司亦有为香港的车程向保险公司购买保险,承保司机伙伴于Uber车程中导致乘客或第三者(即路人或其他汽车上的乘客或司机)的身体受伤或死亡而招致的法律责任。官网提到,每一宗事故保单的最高赔偿额为一亿元。

虽然Uber有基本劳保政策,但它在本港更加需要突破的难题是法例上的灰色地带。Uber这类租车平台应用程式原则上在港仍未合法,警方亦多次针对Uber放蛇拘捕司机。去年9月,终审法院更正式驳回Uber司机就非法载客取酬判罪的上诉申请,意味着Uber这类共乘服务在香港的发展更举步维艰,甚至不排除有撤出香港市场的可能。像阿权这些全职或半职“揸Uber”的人士,日后更难透过法律渠道争取相应劳工保障。

去年9月,终审法院更正式驳回Uber司机就非法载客取酬判罪的上诉申请,意味着Uber这类共乘服务在香港的发展更举步维艰。(资料图片)

Uber英国新政 重新定义司机伙伴

像Uber共乘车司机这类零工工种,属于自雇受聘,其特征是无固定工时、工作地点和底薪。这些受惠于手机应用程式及P2P(peer-to-peer,个人对个人)市场而兴起的工种,提供前所未有的工作弹性,工作者能视乎自己的状态和时间表接单。但亦因为这种自由工作模式,工作者与平台公司之间的关系始终十分模糊。

最近,英国订立的新例尝试准确定义这种平台方与工作者的关系。英国最高法院今年2月裁定,共乘车司机为“工作者”(worker),而非“独立承包人”(independent contractors),因此,他们可获“工作者”界别享有的劳工权利及法律保障。

因应这单官司,Uber宣布向英国当地逾七万名司机提供最低工资、法定假期及退休供款等保障,为其全球业务中的首例。

Uber更新的政策包括为司机提供相当于其收入12%的假期薪金,以抵销英国法例对“工作者”享有5.6周有薪假期的要求;为司机提供不少于每小时8.72英镑(约93.4港元)的最低工资,Uber称将根据司机接单的时数来计算最低工资(即不包括等候时间);为司机缴纳相当于接单收入3%的退休金供款,有些接单收入较高的司机,供款水平更提高至5%。

因应最高法院的裁决,Uber宣布向英国当地逾七万名司机提供最低工资、法定假期及退休供款等保障,为其全球业务中的首例。(Getty Images)
(香港01制图)

权利带来义务 零工与契约有冲突

在劳工权益的角度来看,这次Uber在英国更改劳工政策立下先例,保障司机伙伴享有与其他全职工种相当的基本劳工保障。鉴于Uber是次修改政策是缘于当地最高法院的裁决,因此日后其他零工工种,如外卖平台速递员等,很大机会获纳入“工作者”界别,享有更全面的劳工保障。

而且,这个先例亦有助稳定零工经济愈趋蓬勃下的就业市场结构。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依然肆虐并严重打击就业市场之际,此案例确实加强人们持续参与零工经济活动的信心。

图为2019年11月15日,美国新泽西州的Uber办公室。(美联社)

可是,工作者有了法律保障,自必带来相应的义务,例如需要缴纳个人入息课税、与雇主(即科技平台公司)共同供款退休金,又或者不能同时为多间平台公司服务,这样就变相成为限制,让零工经济失去原先享有的弹性。

“其实,我们不应把所有Uber司机都视为同一类人。有时社会太过简化了,会觉得像英国这样为司机订定最低工资,所有司机都肯定开心。但你要明白,参与这平台的人有很多不同的想法。”香港浸会大学经济系讲师黄健明博士接受《香港01》访问时指出。

香港浸会大学经济系讲师黄健明博士认为,不一定每一位Uber司机都乐见为他们订立最低工资。(受访者提供)

黄健明解释,“Uber平台实际上还有很多人以‘散工’形式当司机。有些研究数据显示,很多人愿意当Uber司机,因为它较灵活。你想载客,打开应用程式就可接客,你不想接客,随时都可以不接。许多司机提供的服务时数很短,可能一星期少于十小时,即是每天只有约一两小时。”

(节录)

疫情后仍做“步兵”?零工工作者需更大保障│下

上文节录自第261期《香港01》周报(2021年4月19日)《享有权利就要失去自由?零工经济与“契约”的矛盾》。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试阅周报电子刊,浏览更多深度报道。

261期《香港01》周报精选内容:

【封面报道】当中国可以平视世界 香港怎样正视全球新秩序

虐儿案频发背后 香港儿童欠缺“保护网”

监管“靴子落地”之后 蚂蚁估值“折上折”

后疫情时代 从在家工作到混合办公

中国独立设计师的春天 上海时装周:本土时装大潮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