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D】大麻的禁忌 竟与美国种族主义有关?
大麻二酚(CBD)在市场兴起,但“大麻”这个词,在全球多个地方不但是不能说的秘密,也是禁忌:吸食者被视为“道友”;卖家多是黑帮、毒枭。今时今日,部分国家将大麻去刑事化,藏有、服用及种植不用偷偷摸摸。但当然在香港及其他很多地方,大麻仍是不合法。
大麻是一种非常古老的经济和药用作物,几乎从头到脚都是“宝”:韧皮纤维可织布造绳、大麻籽可搾油做饲料、药物……究竟是何时大麻变成令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毒品?
其实这段历史不到半个世纪,而率先禁止大麻的美国,背后原因更是充满争议。
大麻自古是人类“好朋友”
“大麻”在人类生活中至少存在几千年,不过要讲到大麻登堂入室成为西方医学研究一部份,不得不提在印度工作的爱尔兰医生奥肖纳西(William Brooke O'Shaughnessy)。
奥肖纳西1893年在著作中,描述大麻对癫痫、风湿及痉挛等的作用,帮助确立医用大麻地位。但是到19世纪后期,人类开始与这种植物愈走愈远,这与种族主义及商业利益等问题有莫大关系,不少人更将矛头指向美国首位禁毒专员安斯林格(Harry Anslinger),形容他是大麻“十恶不赦”之名背后的推手。
大麻的恶魔之名随墨西哥移民而至
1910年,墨西哥革命导致一批又一批移民进入美国,并将休闲大麻的风气带到美国,这种习俗渐渐北移,影响非裔美国人,当时大众仍以学名“cannabis”称呼大麻。
美国白人当时对非裔及拉丁裔族群的歧视仍然严重,大量移民涌入亦令当地人深感不安,并开始将这些移民、犯罪、贫穷及吸食休闲大麻划上等号。
在这个背景下,虽然未有足够科学研究作基础,联合国1925年将大麻列入《国际鸦片公约》的毒品打击名单内。故事来到这里,“大魔王”安斯林格亦首次登场。
美国首位联邦禁毒专员:大麻是暴力元凶
美国1930年成立毒品管制局(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前身,即联邦麻醉品局(Federal Bureau of Narcotics),并委派安斯林格担任禁毒专员。
安斯林格上任后大力宣扬大麻与暴力、黑人、移民,爵士、摇滚、以及嬉皮士等有关联的负面讯息,并公开表示:“大麻是暴力事件的元凶”。社会对大麻的反感与恐惧亦随之增加,而大麻的名称,亦在当时转变为墨西哥使用的西班牙语“marijuana”,带着反移民及歧视的目光,意图强调大麻与墨西哥人的关系。
不少分析均指出,安斯林格有三大动机。第一是他与制药业等财阀关系密切,而大麻的普及可能会危及这些商家的投资及生意。第二是因为“禁酒令”在1933年遭废除,安斯林格为巩固地位不得不找寻新的“稻草人”去打压。最后一个原因,更直指他本人是一名仇外的种族主义者,所以无所不用其极地将大麻妖魔化。
《大麻税法》与“毒品战争”
美国医学会(AMA)当年反对大麻有害的说法,但随着全国对大麻的态度开始转向负面,安斯林格最终令当局通过《大麻税法》(Marihuana Tax Act of 1937)。法案本身并未将拥有或使用大麻列为刑事,但列明大麻受到管制,并向销售、交易、制造、贩卖大麻等行为征税,违者可能会被罚款及面临5年监禁,这使得大麻的成本昂贵。
1961年,美国成功在联合国推动全球药品监管制度《麻醉品单一公约》(Single Convention on Narcotic Drugs),大麻亦正式成为受世界公约管制的对象。
十年后,时任总统尼克逊大刀阔斧发起“毒品战争”(War on Drugs),对毒品管制采取强硬的态度,打击毒品需求及供应链,同时大麻确定为一级管制物。与此同时,联合国亦通过《精神药物公约》,大麻正式被国际“打入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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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从未寿终正寝
世界各地政府对大麻的强烈打压,并未能阻止大麻(在毒品黑市)热卖。随着愈来愈多研究指出,大麻极具医学价值,大麻中的大麻二酚(CBD)更被认为能治疗癫痫、发炎及精神疾病,亦有助缓解焦虑及生活压力,而且没有太多副作用;加上海洛英及冰毒等危害更大的毒品推陈出新,使得世界对大麻的看法已从一味大力打击的一端,逐渐摇摆到另一端——合法化。
美国加州1996年成为第一个实行医用大麻合法化的州分,拉开了各州通过医用大麻合法化的序幕。至今乌拉圭、加拿大、荷兰及葡萄牙,以及美国部分州份,已将消闲用大麻去刑事化,个人可藏有、服用、甚至种植小量大麻,将大麻变成近乎与烟草无异的消费品。
诚然,大麻甚具争议,许多社会都不接受宽松规管大麻这种可改变一个人精神状态的物质,政府在大麻合法化之前,更是要考虑在管制及放宽之间作出平衡。
但香港网络的一句说话:“无论雨怎么打,大麻仍是会开花”,如今社会的情况,也正是愈来愈多国家及地区会改变对大麻的看法,至少在医学上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