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山“国歌法” 不起立罚1.8万元 外国游客也受管
撰文: 袁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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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共和国(Montenegro)政府向立法会提交一项草案,民众在奏国歌时若未起立,将要受到惩罚,罚款最多高达2000欧元(约1.8万港元),法例一旦通过,外国游客也同样适用。
黑山的政府发言人表示,新法将适用于所有演奏国歌时在场的人,包括外国游客;唯一可豁免的的是伤健人士。他们可用“其他方式”表达尊重。
内阁上周四(4日)通过修正案草案,若立法会通过法案,触犯法例的人将受惩罚。罚款介乎300欧元(约2748港元)到2000欧元(约1.8万港元)不等。
黑山2006年通过独立公投脱离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联盟(Serbia and Montenegro),成为独立国家。黑山当时选择《啊,五月清凉的早晨》(Oj Svijetla Majska Zoro)作为国歌,但议会内部分亲塞尔维亚议员反对,更有反对派领袖曾在奏国歌时故意不起立以示抗议。
黑山共和国此次有意要修改现存有关国徽及立国日的法律条文,草案还要求所有的国营机构须挂起国旗,否则罚款1000欧元(约9160港元)至2万欧元(约18万港元)。黑山人权行动组织(Human Rights Action)批评,认为法案在民主国家是“不合时宜”。
事件令人联想起香港亦有类似情况。香港球迷自2015年世界杯外围赛起多次在场内奏起国歌时喝倒采。全国人大常委会2017年11月初通过把内地《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后,类似情况时有发生。《国歌法》列明做出侮辱国歌行为,最高刑罚为入狱3年。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周四(11日)在施政报告记者会表示,《国歌法》草案草拟工作到最后阶段,但他没透露任何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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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