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梁振英:支持释法 特区政府切实执行

撰文: 香港01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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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今早(7日)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行政长官梁振英、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召开记者会回应释法文本。梁振英表示支持是次释法,认为社会大众亦会认同。

(林振东摄)

对于有议员上月于立法会就职宣誓时故意读错誓词,违反程序和规定,宣扬港独,梁振英指梁游二人行为引起全国极大愤慨,对社会造成极坏影响和冲击一国两制,政府亦已就事件入禀司法覆核。而梁振英指港府支持人大释法,指释法符合法例宪制要求,亦清楚解释了《基本法》第104条的含义和不依法宣誓的效果。梁又指,回归差不多20年曾经5次释法,说明人大有权但用得慎重,非到必要的时候,人大不会释法。

根据释法文本,不真诚不庄重宣誓即失丧就职资格,监誓人有责任确保宣誓合法进行,对无效宣誓不得重新安排宣誓;宣誓人作虚假宣誓或者在宣誓之后从事违反誓言行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林振东摄)

梁:有提港独   令中央认为23条立法不只为宪制责任

被问到释法后会否连提“自决”和讨论2047问题都会有法律责任,梁振英指《基本法》是全国性,而《基本法》条文亦只提过“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梁强调2047年前后香港都是中国的一部分。

他又指23条立法是香港一直以来的责任, 而最近港独主张,令中央觉得相关立法不只是宪制责任,而是有“现实意义”,因为现时已有香港人确切地提倡港独。

(江智骞摄)

而袁国强被问到早前曾公开指,有信心今次宣誓风波的司法覆核案件,能于香港司法制度内解决,但最终由人大主动释法,今次结果会否违反自己意愿,袁指香港法治和人大释法是可并存的,因一方面有独立司法权,但另一方面《基本法》亦列明人大有释法权;故不认同两者有矛盾,指坚持案件可于香港法律内解决的想法至今无变过。

他又补充指,今次释法背景独特,涉港独问题,故人大决定释法,社会上亦应会理解。至于会否因今次释法而重新入禀司法覆核案,袁指要交由法庭决定,政府要做的只是将最新释法文本交予法庭参考。而释法会否影响其他议员,他指要时间研究再作审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