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自杀】认曾交往两月 补习老师陈星声明:我已身败名裂

撰文: 杨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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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图右)9日发出5点声明,承认与林奕含在2009年,双方确实交往2个多月。(网上图片))

27岁的台湾才女作家林奕含4月27日晚间选择上吊自缢结束自己生命,第二天父母发表声明,直指在8、9年前,林奕含尚在就读高中时曾遭到补习班老师“诱奸”,外界将矛头直指向国文补教名师陈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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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妻子、对方父母也知情

在失踪10多日后,陈星终于在今天(9日)发出5点声明,声明中他否认是狼师,说自己一直在台北,与家人承受庞大压力,几乎快崩溃;而与林奕含的关系,是在2009年林准备念大学时,双方确实交往2个多月,父母得知后要求分手,才结束这段关系,妻子也知晓此事。

陈星提到,因念及林家痛失爱女,不愿造成家属二次伤害,第一时间选择沉默,静待司法调查,如今因难以承受压力,决定出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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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星声明稿全文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陈国星,不是李国华,首先,要为近日带来的社会纷扰对我的家人说声抱歉,也对关心、关注这件事情的人致上歉意,林小姐过世时,林家父母透过出版社以一篇声明稿,疑将死亡原因直指本人,导致本人成众矢之的,然念及林家父母痛失爱女,治丧期间不愿再造成对方家属的二次伤害,因此,没有选择第一时间出面澄清,而是静待司法机关调查厘清真相,但情势失控至此,亦不得不出面说明,发表以下几点声明:

第一,我并没有神隐、没有逃亡,我更不是狼师,也并非传闻在烟灭证据,我一直在台北,承受论压力相当沈重,我与我的家人亦因此纷扰而身心濒临崩溃,然而,此事件已成为媒体重版挞伐对象,严重波及我的家人安危,就由不得我继续沉默。

第二,民国98年2月,当时林小姐是高三学测满级分生,同心补习班的招生主任安排林小姐与本人合照留念。其后,林小姐及一群资优生参加补习班安排的加强辅导课,此段期间均仅于课堂上见面,无私下来往。至民国98年约8月初林小姐上台北准备念大学,彼此已无师生关系,两人之后交往约两个多月后,林家父母知悉,要求分手,我的太太知悉后选择原谅,这段关系就划下休止符。

第三,据林小姐专访中表示于十六岁即已有严重忧郁症,本人当时与其素未谋面。本人现在回忆林小姐也曾因课业压力及志趣不合而快乐不起来。她说她是一个文学的灵魂却禁锢在理工科的躯壳中。

第四,关于小说,新书发表会中她明确表示不是书中女主角,让大家失望了。小说中的时空错置、跳脱、幻想的手法,并非自传。本人尊重创作者的自由意识,不予置评。

第五,本人会配合司法调查,所有对本人的不实指控、污蔑毁底、道德批评,本人为此已经身败名裂。恳请各位媒体不要再让我的家人、亲朋好友及热爱教育的补习界同仁,承受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