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女魔劳荣枝一审判死 当场痛哭提出上诉 亲属:卖房也要赔偿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法院今日(9日)对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经审理认定,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劳荣枝听到判决后痛哭,表示不服,当庭提出上诉。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表示,作为家属,对于已经逝去的被害人,他们深表歉意,并愿意主动帮助妹妹完成民事赔偿,“哪怕把我的房子卖了,也要赔给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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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前报道,90年代内地一对情侣杀人犯恶名远播,男犯人法子英其后被捕及枪决,女犯人劳荣枝潜逃20年后,于2019年11月28日在厦门落网。
南昌中院依法经审理查明,在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法子英二人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4宗抢劫、绑架、故意杀人。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
南昌中院认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2020年12月21日劳荣枝案庭审现场(点图放大):
针对劳荣枝在一审开庭时提出的辩解,称其遭法子英胁迫,不存在共谋的情节,南昌中院认为,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审理查明,劳荣枝故意杀人致5人死亡;抢劫致1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1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听闻一审判决后,劳荣枝当庭提出上诉,并阐述了部分上诉理由,称这些事不是她的本意,不符合她曾作为一名教师的人格,并哽咽称“现在脑子比较乱,表达不清,接下来会以书面形式提交上诉状”。
在法院判决前,其中一名受害人小木匠的遗孀朱大红表示,她将和孩子一起带著判决书去给丈夫上坟。劳荣枝二哥劳声桥则称,作为劳荣枝家属,对于已经逝去的被害人,他们深表歉意,并愿意主动帮助妹妹完成民事赔偿,“哪怕把我的房子卖了,也要赔给人家。”但他坚信妹妹不会如此残忍。
据南昌中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劳荣枝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朱大红4万8千余元,对此前朱大红及其代理人刘静洁提出的135万元民事赔偿未完全支持。朱大红当庭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