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从政者们——请好好反省“港人治港”的失败!
香港真惨,不知从何时开始,掉进了政治怪圈。民主派怪责北京不断收紧“一国两制”,所以不断抗争;北京则归咎民主派不断捣乱,所以不断收紧。前者骂后者“龙门任搬”、“荒谬至极”,后者则斥前者“不识擡举”、“实属不智”,双方持续纠缠于谁是谁非、持续叫阵兼互相升级、又持续为各自的“忍无可忍”叫屈。
结果,香港上演了一场“自我实现预言”,令“港人治港”的失败充分暴露人前,叫人“无语问苍天”——短短几天,全国人大常委会便应特首林郑月娥请求订定香港立法会议员资格,港府随即宣布四名泛民议员丧失议席,其余十五名泛民议员随即发起“总辞”抗议,令原有70席的立法会剩下43人,41名建制派开始“腾鸡”,林郑则表现“兴奋”——三方反应“错乱”,更加突显香港从政者的“畸形”。
事到如今,没有人能够回避香港政治环境已经彻底生变的事实。北京来势汹汹,为“一国”与“两制”、“中央”与“特区”、“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的政治伦理和宪制秩序带来“三个重新”——重新厘清“港人治港”、重新塑造“从政规则”、重新实践“行政主导”;其“拨乱反正”决心之明确,泛民断不能一走了之,建制也不能放软手脚,特区政府更不能沾沾自喜,真的是时候好好反省“港人治港”的不足,重新证明我们的自治能力,以免北京事事操心!
三方反应“错乱”
突显从政者畸形状态
《香港01》上周一(11月9日)独家报道,翌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加插议程,订定立法会议员资格框架。两天后,人大常委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表示应特首林郑月娥请求,赋权特区政府毋须经过本地法院裁决,可以“国家安全”为由褫夺立法会议员及参选人资格。而由于《决定》指明适用于7月被选举主任裁定不能参加原定9月立法会换届选举的现任议员,港府即时宣布公民党杨岳桥、郭荣铿、郭家麒和公共专业联盟梁继昌等四人即时丧失议席。
15名泛民议员随即发起“总辞”抗议,其中民主党许智峰和议会阵线毛孟静率先于上周四和周五(11月12和13日)离职,其余13人的辞呈延至12月1日生效。面对泛民阵营巨大动荡,本身以“中间派”自居的医学界议员陈沛然表明感到失望和伤感,但会继续留在议会履行职责;而向来与泛民不咬弦的“独立民主派”热血公民郑松泰,也以“总辞”已经错过最佳表态时机为由,拒绝跟从泛民大队。
短短几天,有70个议席的立法会由延任后的62人,即将减少至43人,当中有41人属建制阵营,相信泛民惯用“点人数”等利用议事程序漏洞“拉布”的情况,在今届议会或成绝响——然而,据闻建制派感到相当焦虑,例如有人苦恼日后必须经常出席会议以免流会,也有人烦恼今后需要积极鞭策政府施政;不过,特首林郑月娥似乎难掩从此可以“为所欲为”的亢奋,她被记者问及议会是否沦为“橡皮图章”时,就语带轻佻地回应指:“拨款申请、条例议案,都是为香港经济、改善民生……若能快速通过就更兴奋。”
勿被情绪指挥脑袋
从政究竟所为何事?
原来,“议席”对泛民而言如此“儿戏”,可以想留就留,想走就走;原来,“开会”对建制而言如此“随便”,不想开就不开,不想得罪人就不得罪人;原来,“议会”对特首而言如此“麻烦”,经常“阻头阻势”。可以说,除了陈沛然和郑松泰相对务实,无论泛民、建制或港府,那多少有些“错乱”的反应,正正突显三方从政者早已偏离治港本职的畸形状态,也难怪“港人治港”走到屡屡需要北京出手“拨乱反正”的地步。
泛民主派由始至终陷于意识形态的迷障,无法挺直腰骨秉承“和理非”的原则及“大中华”的信念,反而被“区隔思维”和“反中情绪”所鼓动,任由抗争势力牵着鼻子走,不但把自己逼上绝路,看似也无法获得大多数市民的同情。
建制派则仍然半梦半醒,虽未至于以为只要将激进势力和分离主义逐出议会就能万事大吉,但显然未有洗心革面、立志做个“是其是、非其非”的“正常议员”,遑论要大胆斩断与既得利益者的瓜葛、以市民为依归推动社经深层次改革。
特区政府更是浑浑噩噩,不断沉醉于由北京出手的“清障”和“善后”,却从未反省当局的连番举措早已“连掴”香港政府几巴掌,完全突显出“港人治港”的失败。
误判和情绪难免会指挥脑袋,但冷静下来便会知道,鲁莽行为或庸碌无为都非长远之计,也实在有负港人期许——难道泛民主派从此诀别议会、走上街头、再不参选?那么,请问你们如何实践包括政制和社经改革在内的从政理念?难道建制派今后仍可唯唯诺诺、得过且过、空谈变革?那么,请问你们如何说服市民,自己将是可以令人信赖的代议士?难道特区政府可以继续怠政懒政、倾斜商家、漠视民生?那么,请问你们还有什么脸面和资格接受全体纳税人以巨额公帑奉养?
政治环境彻底生变
必须正视“三个重新”
事到如今,没人能够回避香港政治环境已经彻底生变的现实,因为北京历经反修例风波的挑战,早已下定整顿“一国两制”的决心。
先在去年底中共第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表明治港政策的重大转折,包括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有关行使《宪法》和《基本法》赋予中央政府的各项权利,例如建立健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中央对特区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任免机制;后来重整港澳体系,不但厘清中联办从属港澳办的关系,更空降重量级“地方大员”夏宝龙和骆惠宁坐镇;早前更由全国人大授权人大常委会亲自制定的《港区国安法》,成立驻港国安公署、香港特区国安委员会、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律政司国安部等等机构,势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如今更是来势汹汹,正式为“一国”与“两制”、“中央”与“特区”、“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的政治伦理和宪制秩序,带来“三个重新”——重新厘清“港人治港”、重新塑造“从政规则”、重新实践“行政主导”。
认清从政目的
重塑“爱国者治港”规则
先说“港人治港”的重新厘清。从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先后和应《决定》所发表的声明可见,两者均提及“一国两制”构想者、已故中共领导人邓小平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对“港人治港”的界定和标准,强调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来治理香港。
何谓“爱国者治港”?综合邓小平当年会见香港各界代表时的各种描述,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点——首先,“港人治港”的班子必须以“爱国者”为主体;其次,“爱国者”的标准只有一条,就是“尊重自己民族,诚心诚意拥护祖国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不损害香港的繁荣和稳定。只要具备这些条件,不管他们相信资本主义,还是相信封建主义,甚至相信奴隶主义,都是爱国者。我们不要求他们都赞成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只要求他们爱祖国,爱香港”;第三,“爱国的治港者”包括行政和司法人员,而香港的爱国者尤其需要考虑怎样推荐和培养合格人才,将来方能做好“港人治港”。
不过,“爱国者治港”的论述一度在中共党代会的报告中缺位,至2007年才被时任中共总书记胡锦涛演绎成“爱国爱港人士”;直到2013年习近平接任国家主席后,翌年香港政改论战期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再次出现“爱国者治港”表述,并重申行政官员、司法人员和立法会议员等等范畴的治港者,都必须是爱国者。可以说,习近平的治港理念,与邓小平有高度衔接之处。
“爱国者”标准缺位
衍生政治投机空间
平情而论,“爱国者治港”说法不难理解,甚至可以说是再正常不过的基本要求,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政体会允许公职人员忽视国家主权、罔顾国家安全、背弃国家利益。不过,在实践“一国两制”的过程中,北京未就“爱国者治港”制定一套足以衡量的标准,也因而衍生投机空间,令香港从政者在选举政治当中迷失了理应“爱国”的本质。
以民主派为例,不少人声称自己认同“一国两制”、拥护“祖国统一”,但他们却又“政治正确”地强调自己所指的“祖国”是“中华民国”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同的是“文化中国”而非“政治中国”云云,企图藉否定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的道德性,自欺欺人地否认其在中国执政的合法性,然后冠冕堂皇地以“反共”为由支持激进势力“揽炒”、呼吁外国政治“制裁”——如果这就是“爱”,那可谓相当畸形的爱。
至于建制派,虽然总以“爱国爱港”自居,但所谓的“爱”似乎流于口号和表面,不时被人质疑他们“爱”的只是金钱和名利,甚至持有双重国籍“食尽两家茶礼”,根本没有专属于“中国香港特区”的本土归属感和政治忠诚度;当中更有部份并非“爱国”的“能者”,不是未能正确理解香港的深层次结构矛盾,就是自己本身也是既得利益的一群,议政论政表现强差人意——如果这就是“爱”,那算是非常扭曲的爱。
因此,北京著实有必要重新厘清“爱国者治港”。事实上,北京早在上述《四中决定》当中强化“爱国者治港”的论述,并明确要求提高他们“依法治港”的能力和水平。试想像,如果从政者都是“爱国者”,真心认同一国两制、维护国家主权、支持国家统一那么,央港之间的政治矛盾是否没有那么棘手?“港独”这个假议题还有没有发酵空间?答案不言而喻,这也是当局厘清“爱国者治港”的目的,就是重新塑造“爱国者”治港的“从政规则”。
泛民妄想依附欧美
屡藉公义玩弄程序
所谓“从政规则”,针对的是“爱国者”的治港行为,当中涉及“一国”与“两制”、“中央”与“特区”、“全面管治权”与“高度自治权”的基本伦理和政治秩序,严肃地拷问台面上的政治精英“从政到底所为何事”。
可能香港真的被过去“河水不犯井水”的消极治港政策放纵惯了,令不少泛民持续想像自己属于“拥抱普世价值”、“依附欧美政体”的西方民主自由阵营,而或多或少忘却“一国两制”的基本原则,误以为“高度自治”等同“无限自治”,而且神圣而不可侵犯,所以至今仍然无法摒弃意识形态的偏见、接受“中央全面管治权”和“特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的政治现实;他们甚至习惯夸大其词,动辄呼喊“暴政当前,反抗有理”,以此合理化自己为了政治表态而未能务实履行议员职责的过火行为,甚至忘却自己作为民选代表理应致力透过议会改善民生的本职。
正如“两办”声明强调,香港是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爱国爱港”是每位特区从政者必须坚守的政治伦理,也是《宪法》和《基本法》的基本要求,而“一国两制”下的特区制度也有“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定型,一些管根本、管长远的规矩必须立起来”——可以说,当北京如此坦白,如果泛民仍然执迷不悟,那真的要思考需否全面撤出政坛,包括立法会、区议会、咨询委员会——也即要思考从政到底所为何事,而他们到底想以政治作为一种志业,还是只是以政治作为一种发泄?
建制只以利益驱使
短视肤浅撩事斗非
至于建制派,虽然在宪制问题上拿捏得相对准确,但同样好不到哪里去,长期以来都没有形成一套以香港福祉为依归的意识形态和思想理念,至今仍然是个非常松散、画地自限、只以政治利益驱使的政治联盟,未能获得普罗大众的信任和支持。
光是建制在议会表现,就令人哭笑不得——从来没有执政准备,自然也未有发展出一种准备执政的政治视野,反而走出一套带著本地民粹色彩的“成功争取”路线,使他们目光狭窄,无法扮演特区政府的管治伙伴角色——在政治议题上,例如政制改革,他们除了紧贴北京取态,根本没有什么主见,甚至比港府更为消极被动;在民生施政上,他们既怕得失政府,又怕失去群众,所以姿态不能摆得太硬,批评也不能骂得太尽,难以建立公正的监督形象。更令人失望的是,他们也深陷选举政治的短视和肤浅,个个化身不务正业的KOL,时不时撩事斗非,只图以极端或出位的言论和行径搏取少数选民欢心。
“一旦政治家对权力的欲求不再务实对事,变成纯粹个人自我陶醉的对象,而不再为了某项实际理想服务,他就冒渎了他职业的守护神。”101年前社会学“开山始祖”韦伯(Max Weber)在《政治作为一种志业》这一席话,是对当下香港这群政治动物的有力鞭挞!
“行政主导”获强化
港府不应沾沾自喜
重塑的“政治规矩”当中,当然包括泛民迟迟未肯承认的“行政主导”政体。
这从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可见端倪——人大常委会之所以决议规范议员资格,源于特首林郑月娥主动请求中央厘清,而当人大常委会就此只订立方向性框架,并没有直接宣告取消有关议员资格,而是交由特区政府自行裁决——明显是要强化“行政主导”的体现和实践,类似行事模式相信日后陆续有来。
无可否认,“三权分立”的确令不少向往西方宪政的港人艳羡不已,但回到现实政治的层面,从英殖时期到回归以来,香港从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三权分立”——回归前是港督一权独大,回归后是在行政主导下进行权力分置,但社会上却总有不少人信以为真,甚至奉为圭臬,每逢央港司法冲突,便祭出“三权分立”来慰藉被现实鞭挞的心灵,但幻象终究不会成为事实,我们也不会因为“自欺欺人”而得到“三权分立”。
谈及此,就不得重提1980年代中英谈判期间,关于香港特区应该实行什么体制的讨论。无可否认,当时的确有些声音建议采取“三权分立”,使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互相制衡又互相配合。不过,有关意见明显不获中方接纳,而邓小平会面《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时,也明确表示香港制度不能完全西化,既不照搬英美模式,也不实行三权分立。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行政主导”并非“行政霸道”,尽管中央赋权港府以“国家安全”为由取消立法会议员的资格,但北京并没有因而改变制度,消除立法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与制衡作用,所以特区政府更加不能沾沾自喜,反而应该趁着行政与立法关系平和,自觉担起“当家作主”的责任,积极秉承公平正义的分配原则、推动经济民生政策大改革、针对反修例后续给予港人交代和说法,借此缓解港人的不安和焦虑。
秉承公平正义
证明自治能力
尽管当下没有人愿意公开承认,但相信也没有人会在心底否认,按照建制和政府过往的表现推演,即使议会当中再没泛民主派的反对声音,他们仍然难成大器,因为问题从来不在于反对者的“拉布”,而在于当权者对深层矛盾的认识偏差、对结构困局的理解不足、对破除难题的决心未够——
错误认识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未能摒弃意识形态的二元对立,无法客观批判过度放任的施政举措;错误理解政府的经济角色和作用,未能大举制订推动结构转型的产业政策,也未能秉承分配正义与普罗大众共享发展成果;错误研判社会的所需,碍于既得利益的束缚,从来只著重“营商环境”的维护而忽略“营生环境”的建设,导致后者不断压缩,大大减少市民谋生的空间和机会,导致贫富悬殊扩大、生活质素下降、向上流动困难。
当市民的焦虑和不安藉著一次次政治议题大爆发,至去年更演化成代价沉重的反修例风波,特区政府已经再没任何躲避推动社经改革的理由。如今北京决意相当明显,泛民断不能一走了之,建制也不能放软手脚,特区政府更须积极作为,反省“港人治港”的失败,重新证明自治能力,以免中央事事操心。
当然,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当北京不断“强调爱”,也不能不反思港人“为何恨”,毕竟“港人治港”并非只是“香港人自己治理香港”,而当局和香港一样,都是维护“一国两制”的责任方。
上文节录自第240期《香港01》周报(2020年11月16日)《致从政者们—请反思“港人治港”!》。如欲阅读全文请按此试阅周报电子刊,浏览更多深度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