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会选战】晚宴派钱阻采访 李偲嫣:记者受伤唔关我哋事!

撰文: 黎梓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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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今日报道,立法会新界东候选人兼“撑警大联盟”召集人李偲嫣,涉以晚宴作选举宣传,有法律界人士指执法部门亦应展开调查。正义联盟党主席亦在网上撰文谴责涉贿选行为。李偲嫣下午在其facebook直播表示,活动并不存在贿选,对于记者遇袭受伤,她的回应是:“唔关我哋事”。《明报》发声明表示,采访期间,有记者被推撞,已报警处理。

《明报》报导指,立法会新界东候选人李偲嫣涉在晚宴作选举宣传。(资料图片)

报道指晚宴宾客获现金奖

《明报》今日报道,昨晚李偲嫣出席“撑警大联盟”晚宴,会场内放有李的肖像及竞选号码的宣传单张。晚宴期间李更主持抽奖环节,有宾客获数千元现金奖,活动中又不时高呼“9月4号,17号”等口号。李涉以晚宴作选举宣传,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李应把活动申报选举开支,就是次活动执法部门亦应展开调查。

《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11条列明,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提供利益予另一人,作为在选举中投票予某候选人或某些候选人的诱因,即属在选举中作舞弊行为。第12条亦指,任何人为另一人提供食物、饮料或娱乐,以诱使该人或第三者在选举中投票予某候选人或某些候选人亦属舞弊行为。任何人在选举中作舞弊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50万元及监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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