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毓民掟杯案】黄毓民质疑呈堂新闻片段存偏见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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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黄毓民于前年7月3日,在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大会中,涉向特首梁振英掟玻璃杯,被控普通袭击罪。梁振英早前出任控方证人作证完毕,黄毓民今早指控方想用作呈堂的新闻片,既有已定立场又经过处理,且片段只是警方在网上下载,质疑片段呈堂不恰当。

黄毓民称呈堂片段是“后期片段再制作”。(李泽彤摄)

裁判官朱仲强认为,法庭应先听取有关证供证据才判断,设立案中案来处理。

黄毓民庭上透露,律政司原想用一报章的片段呈堂,但最后只选择用Now新闻、有线新闻及无线新闻等呈堂。律政司又拒绝向有关新闻机构发法庭传票,警方只在网上下载,黄毓民直言有关片段沦为“后期片段再制作”。

黄:镜头会说话,睇到未必真

黄续指,新闻有一定的倾向性,于其剪辑及处理都有既定立场,“镜头会说话,睇到都未必真”,质疑新闻也会扭曲真正意义,新闻片与闭路电视不同,不会忠实呈现事实经过,故认为不应用作呈堂证供。

黄进一步比较有线新闻及无线新闻,指两者剪辑次序有所不同,无线新闻更将他怀疑甩手的说法删掉。黄认为,律政司运用新闻片段,欲证明他对有关行为作过声明,却跟罪行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