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更新.掟杯案】梁黄斗捉字虱 “掟”与“抛掷”争持半小时

撰文: 邓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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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黄毓民于2014年7月,在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大会中,涉向特首梁振英掟玻璃杯,被控普通袭击罪。案件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特首梁振英将为首名控方证人,官员及议员例如:房屋及运输局长张炳良、民建联立法会议员黄定光,也将会被传召出庭作证。
而被告黄毓民没有律师代表,因此会亲自盘问证人。

立法局议员黄毓民今早再传召更多政府官员出庭。 (黄永俊摄)

半百警伴梁离开法院  热血公民未能突破防线

【5:15PM】聆讯过后,几十名热血公民成员聚集在法院地下大堂,约50名警员在法院大堂内戒备,当梁振英到达大堂后,热血公民成员欲一涌而上,惟警员随即包围他们,把他们推向玻璃门,又警告他们冲过警方防线,梁振英顺利登车离开,事件中无人被捕。

要求延长审讯被拒 梁周四再上庭

【4:50PM】梁特首本来要求法庭延长审讯时间,指为了腾空两日出庭时间,影响到他公开演讲的活动。裁判官拒绝其要求,认为控辩双方仍需时间商讨及准备呈堂影像,故今日退庭时间恰当。

控辩双方将于明日处理证物,梁将在后日(21日),才再出庭接受被告黄毓民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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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梁不断强调说真话 更突显说谎

【4:22PM】黄毓民跟梁振英在庭上上演解读文字大战,就书面供词的用字争持不下。两人下午就口语的“掟”字跟书面语词语“抛掷”,纠缠逾半小时。梁表示,两者意思一样,不影响口供真确性,指自己口语说的“掟”,但书面翻译时有机会成为“抛掷”。黄又指口供上有不少错字,梁却照签;梁澄清:“我有详细睇,但无发现错字。”

黄逼问梁,是否什么都看不清;梁即回应说:“我睇到。”黄反驳梁经常强调所言属实,既是真实,就毋需强调,需要多番强调反而更突显梁说谎。梁振英全然否认。

指梁视力差却听力好 黄重申梁供词不可靠

【3:27PM】梁振英强调当日事件令他震惊,向法官严正声明,当日听到的玻璃爆破声,跟其距离近,声响之大亦是大力撞破,梁说:“从来无喺立法会发生过。”

黄毓民反指梁在其口供上形容:“有人将类似纸张的不知名物件抛向我的方向”; 黄毓民直斥文件就是文件,认为梁“撚字”,梁指有关字眼准确,因为没有当场检查过涉案的是否纸张。黄归纳整件事,指梁视力差,听觉却异于常人,供词不可靠。

黄质疑玻璃碎应笃烂袋 梁不认同违常理

【3:05PM】黄毓民庭上踢爆,梁振英当日于事发后,捡起玻璃后,还袋住一块玻璃碎片,直到回到礼宾府才交予证物给保镳。

黄直指玻璃碎尖利,应该会笃烂其口袋,梁振英直认将玻璃“袋住喺个身度”,但不记得放了在哪个口袋。梁振英并不认同此举违反常理。针锋相对详情,请看:梁振英称袋走玻璃碎作证物 黄:咁尖无笃烂袋?

【2:58PM】梁振英下午续在庭上作供,黄继续质问梁,梁今早仍客客气气,但下午开始还击,并指黄盘问时一时一样。

黄上午休庭前多番质问梁,并咬文嚼字指梁有时用“示威标语”,有时用“示威纸牌”,并问梁两者分别。梁下午作供时,反指黄一时说录取地点为政府总部,一时又在礼宾府,黄即扯火说:“写明咗系特首办。”

黄质疑梁一概不记得录取口供的时间等详情,又有4至5名警员为他笔录口供,质疑有机会是一早写好口供予梁签名。梁否认指控,强调事件对他重要,口供真确,内容“唔系随人家嘅意思,系我嘅意思”。

黄:梁当天根本不知何人掷物

【1:10PM】黄毓民指梁振英口供显示,梁根本不知何人向他投掷纸张和物件,连黄是否涉及有关行为都不能指出。黄质疑,有人事先为梁准备好口供文件,梁只是签名就完事。

梁澄清只知是有议员掟掷物品,但不知道是谁人,更突然抛出一句:“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来形容自己的口供,并澄清口供为自己所录。

法庭上午休庭,下午继续。

梁振英认首次主动要求报警

【12:45PM】黄毓民续问梁振英,过去在议会多次遇到冲击,曾否提出检控,梁振英指检控是警方工作,但强调:“我主动要求报案,今次系第一次。”又声称报案是尊重香港法治的行为。

梁表示,事发时虽有其他议员举示威牌,但他表示不记得那些人是谁,他声称当时只想走去讲台。梁又说,即使议事规则容许议员举示威牌,不相信议事规则容许他们举示威牌挡住行政长官去路。

梁振英到达法庭时,脸上无甚表情;于庭上作供时,虽表现从容,但双手大部分时间握紧,左手食指不时跳动。(罗君豪摄)

【12:22PM】黄毓民向梁振英提问时,质疑梁跟警员夹口供,又向他指出两名控方证人,包括一名总督察及他的保镳,分别在特首办和礼宾府录取口供,认为梁没可能对两人录口供不知情。

梁振英否认指控,并称不知道该两名证人录口供,亦否认夹口供。

被问要否称他梁特首 梁:等法官裁定

【11:57AM】没有律师代表的黄毓民在盘问梁振英时说:“我系咪要叫你梁特首?”

梁答:“等法官裁定。”

裁判官表示,黄只须称梁为证人。

黄又问:“每次你嚟立法会,周围嘅人叫喊,你系咪已经习以为常?”

梁三度回避回应问题,直至法官再代为发问才答“唔系”。

“听声判断撞击有力而接近” 梁:无可否认是袭击

【11:55AM】梁振英接受控方盘问,忆述事发当日在答问大会上,虽有议员示威表态,其后有议员冲前,他最后听到身后有玻璃碎裂声。梁表示,从声音推断,该撞击有力而接近他。他又称曾拾起玻璃碎片,并把之交给保镖,当时有少许受惊。

梁振英声称当时心情震惊,又担心自己安危,认定过去议员虽有扰乱秩序的行为,但无可否认是次明显为袭击行为。

【11:44 AM】梁振英正式出庭作供。梁振英入庭时,引起现场一阵骚乱,不少支持者高举姆指,被法官和其他人士制止。

【11:05 AM】主控官黎婉姬宣读开案陈词,称前年行政长官问答大会休会时,黄毓民在接近站在讲台的特首梁振英,先向他三次抛掷文件。当保安上前阻止时,黄毓民转作站在议员桌上,拿起一杯装有水的玻璃杯。

该玻璃杯跌在梁振英身后1至2米。事件和证物当日下午已交予警方调查,黄毓民则当晚在律师陪同下到访警署,但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黄毓民今早到达法庭,大批热血公民成员在旁支持。(罗君豪摄)

【10:46 AM】立法会议员黄毓民于前年7月在立法会行政长官答问大会中,涉嫌向特首梁振英掟玻璃杯案,今早在东区法院开审,特首梁振英将以控方第一证人身分出庭作证,成为本港司法史上首名在任期间当证人的行政长官。不过,黄开审前仍要求再传召其他高官,包括政务司长林郑月娥及律政司袁国强被拒。案件刚正式开审,黄清晰地向法庭说:“议会抗争无罪,我不认罪。”

黄毓民没律师代表,他较早前获裁判官批准传召7名议员和官员作辩方证人,今早再被批许,传召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本来7名议员和官员包括议员郭家麟、石礼谦、陈伟业、田北俊、梁耀忠和李国麟,跟运输及房屋局长张炳良。

黄毓民今早再向法庭申请,要求律政司长袁国强、政务司长林郑月娥、立法会议员张华峰及秘书长陈维安出庭作辩方证人,形容负责维持现场秩序的陈维安为有力证人。裁判官最后批准向陈维安发出传票。

案件编号:ESCC2615/2015

今早半百警员比梁振英更早一步到达法院,严阵以待。(罗君豪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