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尸】工厦DAN6“偷鸡”变住宅 业主违契可被收楼 

撰文: 黄云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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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DAN6的装修设计图,由于楼底高达14呎,可加建阁楼,放置睡床。(方圆设计顾问网页图片)

位于荃湾灰窰角街6号的DAN6,发生石棺藏尸案,案中另一焦点,是这幢工厦被改用成住宅用途。有测量师就指出,工厦的安全准则与住宅有异,存在不少安全风险。有律师更指,若业主将工厦单位出租作住宅用途,等同违反地契条款,可被政府收回单位。

本港近年有不少工厦被发现内里改装成住宅单位,违反土地用途。坐落荃湾工业与住宅地段的交界,取名自“Day and Night 6号”的简称,强调可以日与夜运作,前身是楼高7层的普新大厦,香港兴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时以1.4亿元收购,重建成20层高的工业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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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后5楼以上每层被分间成11个单位出售,建筑面积由453平方呎至637平方呎不等,2013年中首度开售,单日就迅速卖出半幢,并于2014年11月入伙,呎价由4600至6500元不等,至今年3月初,一个中层大单位的成交呎价仍高达6000元。

根据荃湾“分区计划大纲图”所示,DAN6(黑圈)只限用于工业。

律师黄国桐认为,部分DAN6单位“偷鸡”用作住宅用途,即属非法改建,明显违反了地契条款,严重者可被当局收回单位。但他指,租客和发展商均无须负上任何刑责,因为发展商“唔会大锣大鼓话畀人听,‘呢个单位可以住’。”

香港测量师学会建筑测量组前主席何巨业则提醒,居住在被非法改建成住宅的工厦内的安全风险极高。他解释,工厦相对于一般大厦而言,会存放较多的易燃物品,即较容易引发火警,而其窗户一般较少,即排烟功能较低。

另外,工厦单位与单位之间一般缺乏防火分隔功能,若一个单位发生火警,蔓延至邻舍的可能性亦较高。何又指,对于消防员而言,一般不会知道工厦单位是否有人居住,若有灾难发生,搜救时亦相对困难。

DAN6五楼及以上的楼层,都被分间成11个单位,面积由453平方呎至637平方呎,部分楼底高达15呎。(网上图片)

工厦被改建成住宅令住客面临安全风险,要追溯源头,可能与港府于2009年推出的“活化工厦”政策有关,当局希望提供更多楼面配合社会需要,甚至借此重建成住宅提供更多单位,解决住屋问题。

然而,本港1400幢工厦之中,只有130幢位处住宅用地,申请者在解决工厦地积比高于住宅的问题时,已经面对重重难关。截至2月底,地政总署共接获215宗“活化工厦”申请,其中124宗获批,占工厦总数不足一成。不过,政策虽然未见太大成效,却衍生另类工厦违规变住宅甚至㓥房等问题,有工厦亦改装成备有大量住宅生活设施,令市民误以为可以住用。“活化工厦”申请期将于本月31日届满,届时政府不会再延续有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