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水质污染707次超警戒线 白海豚绝迹

撰文: 郑思思 邓芯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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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浊的大海、消失的海豚,原来这一切都有机制避免,你能相信吗?
港珠澳大桥工程当年通过环评报告,条件是多方面订立了警戒线,一旦超标要立刻改善否则停工。不过《香港01》发现,工程在过去4年,水质污染超警戒线逾707次之多,中华白海豚数量亦连续5季跌破警戒线,可是承建商聘请的环境顾问公司,近乎每次均表示污染和工程无关,路政署和环保署亦接纳报告,因此空有停工改善机制,却从未启动。《香港01》约两个月前(4/12)就此向路政署查问,至今仍未获回复。

2015年1月17日拍摄的高空图,显示人工岛南端流出黄泥水,污染大海。(政府测绘处相片,图2)

邱诚武:污染超“极限水平” 未有适当补救行动前停工

 

政府当初为了保护北大屿山蓝蓝的大海,环评制度规定承建商监测地盘附近的水质、空气、噪音和中华白海豚出没数量,共4方面数据,并订立两条污染“防线”。运房局副局长邱诚武去年11月还在立法会阐述这两条线,指出如果监测数据超越“行动水平”(Action Level),承建商需要采取补救行动,防止环境质素变差;当监测数据超越“极限水平”(Limit Level),在未有适当的补救行动前(包括严格覆核机械及施工方法),工程不得进行。

 

水质污染 行动水平 极限水平
悬浮粒子(一般为沙泥)

23.5(毫克/公升)

34.4(毫克/公升)

混浊度

27.5 NTU

47 NTU
承建商 采取补救行动改善 未有适当补救行动前停工

《香港01》翻查自2012年起,港珠澳大桥工程共5份合约的监测数据,发现数据已清楚显示水质污染超出极限。

承建商委托顾问公司调查:污染和工程无关

顾问公司说其余705次污染均和工程无关,当然无需停工改善,但究竟污染从何而来?监测报告无提供确实答案,估计是珠三角水域本身的水质污染,或源于海上其他工程(没指明甚么工程)。这些结论,这些监测报告, 工程四年间每月都做,每月也交路政署和环保署审批,而全部均被接纳。同一套逻辑,亦套用于中华白海豚身上。

感叹号代表该季度跌破“极限水平”,即海豚数量较工程前基线下降逾六成。

这个一心保护环境的“极限水平”机制,究竟能否保护环境?香港海豚保育学会洪家耀,当年有份厘定“极限水平”,更一度为工程拍宣传片,介绍工程保护白海豚的措施。5年后的他不禁叹一口气:“我无后悔过,因为我是真心相信制度才可以保护我们的环境,只可惜制度落实不到。”

香港海豚保育学会洪家耀2011年为港珠澳大桥拍宣传片,介绍工程的环保措施。他说至今不后悔。(路政署网页截图)

洪家耀:承建商推卸责任 政府欠监管

洪家耀说当时厘定“极限水平”时已非常保守,没料到工程对白海豚的破坏远较想像中大,但因为工程涉及5份合约多个承建商, 大家各自委托顾问公司做报告,变相互相推卸:“工程复杂的地方是有几份合约,你好难指出哪一份单一合约出问题,或三五个承建商都出问题,抑或真的和大家都无关系?结果便推来推去,但作为工程的倡议人,路政署应该承担责任去改善。环保署亦应该看报告把关。”

上届筹组7人亲建制名单“高教呼声”的公大科技学院院长何建宗则表示,考虑筹组2至3人名单,主张专业自主,不提政治诉求。(资料图片)

路政署近2个月后仍未回复查询

除了水质和中华白海豚响起警号,空气亦累积有19次超出极限水平,噪音1次。不过顾问公司的监测报告同样认为是和工程无关。

为何污染通通和工程无关?究竟环评监测制度有没有成效?

这些质疑,我们2个月前(4/12)已经向工程倡议人,路政署查问原因,但至今仍未获回复。记者多次投诉不果。

我们昨天(28/1)亦另外向环保署查问接纳报告原因,暂时未回复。

 

后记

报道刊出当天,路政署署长刘家强在立法会被议员质询方作出回应。他指707次水质污染超极限水平,只有2次和工程有直接关系,事后经承建商补救后,水质已回复正常,至于其他超标情况,可能因为船只在浅水地方航行时,扬起海泥。

 

环保署在2月6日回复,指署方在港珠澳大桥工程的东北和西北海域设有海水监测点,并没有发现工程悬浮固体水平异常。即使如此,本署十分重视今次报导,尤其是一些高空照片显示的情况。署方正就此作深入调查,确定是否需要加强监察力度,如发现有违法情况和证据,定必作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