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人被控谋杀判死刑 最高法院裁陪审团全白人乃刻意 发还重审

撰文: 陈康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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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乔治亚州一名黑人,30年前被控谋杀罪,全由白人组成的陪审团判处他死刑。但他上诉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终获裁定当年检察官刻意筛走黑人陪审员,令审讯不公,案件发还乔治亚州重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刻在美国最高大法院门外。(Getty Images)
福特斯30年前、18岁之时,被控谋杀一名白人老妇。(路透社)

现年48岁的非裔黑人福特斯(Timothy Foster),在1986年只得18岁。当年他被控半夜闯入一名79岁白人老妇的家,袭击、性侵害及勒死对方,并盗取贵重物品。翌年陪审团裁定福特斯谋杀罪名成立,判处死刑。但关键在于当年的检控官以无因回避(peremptory challenge)权利,拒绝了四名黑人任陪审员,最终陪审团全是白人。

虽然根据1986年的巴特森诉肯塔基案(Batson v. Kentucky),检察官拣选陪审员的时候,不能以种族作为考虑基础。但检控官当年筛选之时,提出了种族以外的理由,因此没有被指违反原则。但到2006年,关注组织在乔治亚州,以《公开纪录法》(Open Records Act)取得当年检控文件,揭露出事实的另一面。

案件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福特斯的代表律师呈上当年的文件,可见检控官圈起或间划6名候选陪审员的种族,部分人名字旁边注有一个“B”字,暗示他们为“黑人”(Black)。6人最后全部被筛走,当中5名是黑人,另外一人虽是白人,但坚决反对死刑。

当年检控官否决数名黑人的理由,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认为站不住脚。例如检控官指一人34岁,年纪太接近被告,但又不反对另一名19岁的人;检控官又认为一名黑人曾经离婚不适合,但同时又不反对其他曾经离婚的人。

大法官托马斯(Clarence Thomas)认为要尊重当年法庭的判断,因此投下反对票。(Getty Images)

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形容所谓的理据“荒谬”,“当年检察官在挑选陪审团时,部分决定受到种族影响。”最高法院以7票赞成,1票反对,裁定当年法院违反巴特森原则,构成种族歧视,发还乔治亚州最高法院重审。投下反对票的,是最高法院8名大法官中唯一的黑人托马斯(Clarence Thomas),他认为既然当年法官接纳检控官的筛选理由,联邦最高法院就得尊重。

种族歧视难证明 关注组织倡修例

虽然自1986年确立巴特森原则,已指出种族不可是拣选陪审员因素。但检控官即使拒绝黑人出任,但都会提出种族以外的理由作解释,到底是否有意排拒黑人,往往难以证明。

北卡罗来纳等州份的研究都指出,在轮选陪审员之时,黑人被筛走的机会是白人的两倍甚至三倍。因此人权关注组织负责人布赖特(Stephen Bright)提出,应该废除无因回避的规定,不让检控官再任意筛选陪团员。

(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