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9大抓捕”核心人物周世锋 颠覆国家政权罪成 重囚七年

撰文: 崔德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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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世锋被指是“709大抓捕”中的核心人物。(网络图片)

近日,内地“709大抓捕”涉案被告在天津相继开庭审理,原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维权律师周世锋一案,亦在今日上午8时30分于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周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7月15日,他与异议人士“雅和博教会长老”胡石根、维权人士翟岩民、勾洪国被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以“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提出起诉,而翟岩民及胡石根早前已先后因“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

官方消息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执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以及来自国内和境外的媒体记者共40多人到场旁听庭审。

被指抄作敏感案件增加名气

周世锋被认为是“709大抓捕”中的核心人物,被调查的人士中,与锋锐律师事务所有关的占至少38人。其中,锋锐律师事务所9名律师,包括周世锋、王宇、李和平、谢燕益、隋牧青、黄力群、谢远东、谢阳、刘建军,数名助理及相关人士当时被当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外,在搜捕事件后不久,新华社报道表示,公安部摧毁一个“以北京市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少数律师、推手、访民相互勾连、滋事扰序的涉嫌重大犯罪团伙”。称警方初步查明,自2012年7月以来,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等人先后“组织策划炒作”40多宗案件和事件,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扰乱社会秩序。

报道指事务所专门挑选“敏感案件”代理,其目的是增加事务所名气,“扬名立万”。若案件如果不够敏感,名气不够大,便会想尽办法“炒热和闹大”事件。事务所一切代理案件均会经过周世锋同意,他亦清楚知道后果。报道更引述周世锋的认罪言论,还有谢远东、翟岩民、刘四新等多名被捕人士的供词,指被捕的律师通过“炒作”案件、利用“访民”制造声势等方式妨碍司法,包括试图引起国际社会关注,来谋取个人利益等。

天津法院在微博发布周世锋所写的申请书。(微博图片)